第(3/3)页 奈何沈易真没那么可怜。 路是他自己选的路。 他就是无比单纯地觉得钱这种东西很重要,而会所能让他赚到很多钱。 至于这钱是用他的身体换的这回事,他觉得不重要。 “不对吧,想拯救沈易为什么不给他花钱?如果是我,我会舍得把我能自由调配的钱都砸他身上,让他陪我。” 赵书艺的问题抛出来,成功把傅笙干懵了。 “也对……” 那洛初桐在玩什么把戏? 赵书艺端起小巧的茶杯,“对了,笙宝你当初是怎么哄得沈易愿意跟你的?” 闻言,傅笙揶揄地眨了眨眼,“很简单,我在他需要打火机的时候,给了他一个打火机。” 赵书艺:“?” 不能吧!能日赚百万的人会被一个打火机骗走? 傅笙没有骗人。 这就是事实。 她第一次在会所见到沈易,火速去查了沈易的身份。 知道他是沈家家主的私生子之后,她就想在他身上押宝了。 本来她走的路数是一掷千金买他的一晚,和他好好聊聊。 然而他们在会所后门的路边碰上了。 彼时,他手指夹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,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的,手背有被蜡烛烛滴烫伤的痕迹。 傅笙没有同情他也没有可怜他,抱着省钱的想法,往他身边一蹲。 跟他分析了半个小时跟着她有什么好处。 在会所里左右逢迎,笑一笑就能博得满堂喝彩的头牌那时候极其高冷,看都没看她一眼也就罢了,还一声不吭。 傅笙以为自己失败了,没有过多强求。 看他没有点烟,她问保镖要来个打火机递向他,想着买卖不成仁义在。 她是怎么都没想到,沈易接过打火机,低声说了一句,“好。” 那之后才有了她在会所豪出一百二十万,买断沈易这个人。 当时没人舍得花更多钱,也没人想得罪大权在握的傅笙。 一切十分顺利。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,傅笙才知道,用打火机拐到人得益于运气,她运气好。 沈易出来上班之前被他妈妈语重心长教育了一通,当天遇到的又是难缠的客人,他说那是他在会所待了那么久以来,第一次萌生不想继续的想法。 也就是那个时候,她出现了,给他抛橄榄枝。 “不是……”赵书艺想质疑凭一个打火机怎么做到的,一直暗着的舞台蓦然打了光。 有人站在光圈中。 赵书艺的注意力瞬间被吸引过去,“笙宝笙宝,看舞台,小沈易要上台了。” 傅笙顺势看向舞台,“一直叫他小沈易,他的名字是什么?” “好像叫敖轩?”赵书艺记不太清楚。 第(3/3)页